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 2024 年审计过
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一、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具备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多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大信从业人员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大信就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
等与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审计工作小组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4
务约定书》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
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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