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年 3 月 29 日起至 4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22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
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6,0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50,076,000 份股票
期权。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股票期权数量由 12,519,000 份调整为 16,274,700 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
象已符合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9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25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16,241,700 份股票
期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
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48 名调整为 340 名,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5,098,800 份调整为 84,626,558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7.93 元/股调整为 13.70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6,241,700 份调整为
合公司 2019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
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
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456,708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
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
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
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258
名调整为 250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1,113,740 份调整为 20,657,454 份。同时结合
公司 2019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5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
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109,496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
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40 名调整为 332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5,977,698 份调整为 65,232,789 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0 元/股调整为 13.59 元/股。同时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已实
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3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200,478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
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
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调整为 239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6,547,958 份调整为 15,948,642 份。同时结合公
司 2020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
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955,702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
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32 名调
整为 322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9,032,311 份调整为 48,393,020 份,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59 元/股调整为 13.48 元/股。同时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2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093,472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239 名调整为 223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992,940 份调整为 11,145,089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1 年
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2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04,613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
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
激励对象由 322 名调整为 310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2,299,548 份调整为
/股。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的个人业绩
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09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
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577,149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35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
(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223 名调整
为 214 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 7,440,476 份调整为 7,166,074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14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78,439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35 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
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由 310 名调整为 298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5,605,490 份调整为 15,238,124
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35 元/股调整为 13.05 元/股。同时结
合公司 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
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
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38,124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05 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
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完全行权等原因,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214 名调整为 207
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 3,587,635 份调整为 3,249,094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已
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0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49,094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3.05 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
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
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不具备当期部
分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
述 17 名离职、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38,541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4 名调整为 207 名,本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3,587,635 份调整为 3,249,094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38,541 份,在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4 名调整为 207 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587,635 份调
整为 3,249,094 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调整及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