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
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控股”)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粤 01 破申 251 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受
理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仁东控股收
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 01 破 380-1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广州
中院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
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仁东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2 月 18 日,
仁东控股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 01 破 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批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终止仁东控股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总股本 559,936,650 股,按照每 10 股转增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仁东控股总股本由 559,936,650 股增加到 1,130,291,657 股。
本次转增后,
前述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作如下安排:
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8.25 亿元,其中:战略投资人按照 1.30 元/股的价格受让
股的价格受让 337,555,669 股转增股票,合计支付约 6.75 亿元现金。重整投
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偿付债务、
支付破产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务股份的价格为 15.00 元/股。
根据仁东控股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仁东控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4.4.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进行了调整,仁东控股除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公司股
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
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
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
为 0。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 1,766,990,070.00 元。转增前总股本
为 559,936,650 股,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为 117,799,338 股,由重整投
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452,555,669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
数为 0 股。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仁东控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
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
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
通股增加数)=(1,766,990,070.00 元+824,611,338.00 元)/(117,799,338 股
+452,555,669 股+0 股)=4.54 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仁东控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平均价 4.54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
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
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仁东控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股
票停牌,仁东控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收盘价,即 5.96 元/股。因此,需要根据前述公式对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
格为 5.25 元/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经审慎复核后认为,
上述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满足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中的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
此外,除权参考价格是基于除权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
价格,本财务顾问特此提醒投资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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