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1 19: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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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20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第十届董
事会全体董事同意 3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当日以现场和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伍喆先生以通讯方式
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石圣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拟聘
任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 议的 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刊 登在 《证券 时报 》和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董事石圣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人员组成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石圣平    伍喆、龚俊宇、马伟进、刘亚辉
审计委员会           张凡     伍喆、崔爱媛、石圣平、刘亚辉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崔爱媛    伍喆、张凡、石圣平、龚俊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俊宇女士
为公司总裁,聘任马伟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联席总裁不是《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友帮先生、
张东华先生、杨哲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友帮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恒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由 80,000,000 元增加至 200,000,000 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案》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2025 年 3 月)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为确保选举和表决程序更加规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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