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 4,900 万元
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 45,212.53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首恒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料)49%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河南
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山碳材料)持有首恒新材料
首恒新材料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光大银行申请 10,000 万
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3 个月。本公司拟按贷款金额 49%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4,900 万元,首山碳材料亦按贷款金额
公司的本次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就上述
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5MA468L7EX0
成立时间:2019 年 01 月 10 日
注册地: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识寒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主营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49%的股权,首山碳材料持有
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与本公司的关系:神马股份持有首恒新材料 49%的股权,首恒新
材料是神马股份参股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神马
股份 62.49%的股权,是神马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首山碳材料 51%的股权,首山碳材料持有首恒新材料
股东。因此首恒新材料是神马股份关联方。
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31,557,559.13 1,682,859,798.43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1,303,241,867.51 1,420,375,808.50
净资产 228,315,691.62 262,483,989.93
资产负债率 85.09% 84.40%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136,099,865.41 1,180,113,764.03
净利润 -38,086,417.37 -40,195,100.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料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100 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首恒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首恒新材料生产经
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偿还本次银行贷款
的能力。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首恒新材料提供担保,符合商业逻辑,
同时首恒新材料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其提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
本公司利益。本次为首恒新材料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
情况,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就上述
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额为 436,849.75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净
资产 783,088.60 万元的 55.79%;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07,279.27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