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六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
事李玉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
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
构成关联交易,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
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李玉林 陈 环 王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