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
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需相
应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调减。扣减完成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739.01 万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
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发行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优享 1 号证券投
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9,904,306 249,999,998.16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
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
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发行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元)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优享 1 号证券
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7,199,772 227,390,093.92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
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调整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67,500.00 25,000.00
调整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739.01 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67,500.00 22,739.0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更新编制了《上海
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更新编制了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更新编制了《上海
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
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