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联合水务增加 2024 年度下属
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联合水务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事项,2024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132,000 万元,均为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
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6,8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64,800 万元,下属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0,400 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担保
额度由人民币 50,400 万元增加至 65,4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
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
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
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
之间担保)额度上限由人民币 132,000 万元增加至 147,000 万元。
鉴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
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07-12
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注册资本 42,322.06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宿迁市幸福北路128号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
修服务,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
(饮用水除外);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
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自来水、污水水质检测服务。(国家禁止或
限制外商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
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经营范围
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
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
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
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8,060.86 363,514.33
负债总额 187,850.42 188,003.27
所有者权益总额 180,210.45 175,511.05
资产负债率 51.04% 51.72%
项目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101.00 112,780.88
净利润 13,338.43 16,445.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计划新增的担保额度为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且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
率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
规划,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
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担保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
主要被担保人为公司,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涉及的主要被担保人为公司,该事项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646.31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7.82%。其中,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218.52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1.19%;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45,427.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为26.6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联合水务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系为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联合水务增加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增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哲 斯宇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