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莱克
股票代码:3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7 日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斯莱克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斯莱克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斯莱克、本公司、公司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 指 科莱思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安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持有科莱思100.00%的
表决权。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任职及兼职情况
安旭(SHU AN) 男 美国 执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科莱思有限公司在持股
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
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
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356,780股,占公司2025
年3 月 5日总股本( 638,820,982股 )的34.65%;占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746,100股)后总股本的3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356,780股,占公司2025
年3 月 6日总股本( 639,889,220股 )的34.59%;占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746,100股)后总股本的34.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1,356,780 34.96%
科莱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356,780 34.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5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8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800 万
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0%、
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8,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斯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7”。公司本次发行的“斯莱转
债”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 2026 年 9 月 16 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当前转股价格为 9.51 元/股。
回斯莱转债的议案》,自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期间,股票价格已满足
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斯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51 元/股)的 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
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斯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因斯莱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次变动前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35.02%;本次变动后科莱思持股数
量不变,占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34.96%,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
变动触及 5%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93,500,000 股处于
质押状态,除此外无其他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陕国投•金玉 21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陕国投”)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31,487,3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陕国
投,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与陕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I》,并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7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基本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苏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斯莱克 股票代码 300382
UNITS 1607-8 16\F
信息披露义务 人 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CITICORP CENTRE 18
名称 注册地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
股本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221,356,780 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35.02%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221,356,780 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34.96%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06%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有权益的股份 变
方式: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是 □ 否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 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侵害上 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不适用 □
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科莱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