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振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振宙,197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
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正源工
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万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全程亲自出席了 2024 年召开的历次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审慎决策。
同时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
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充分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程序合法有效。故 2024 年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提出异议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席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王振宙 11 11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委员,2024 年共召开 6 次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作为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召集职责,做到审
议流程严谨规范,沟通协作高效顺畅,引导委员会成员深入探讨公司
预算、审计、内控等相关事项,确保决策合规有效,为公司提供了有
力的财务监督与指导。在会议期间,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总体情况汇报,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资产减值、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下一步
将更加注重提升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持续优化审议机制,为公
司的稳健发展发挥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
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进展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确保经营层能够及
时了解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审计策略,优化审计流程,
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同时,密切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及建议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在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高度重视每次
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机会,2024 年全程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参加了
好的沟通渠道,耐心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注,不仅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详细汇报,
同时也通过日常走访公司,查阅相关资料,与董事长、董秘沟通,交
流探讨决策程序优化、了解公司经营现状、提出意见建议等。公司也
不定期向本人发送董监高通讯,内容涵盖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
规范、辖区监管情况通报等,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8
月、11 月本人还分别参加了公司董事会组织的调研工作,到公司辖
下的 4 个经营单位开展现场调研,与各单位经营班子、中层干部、业
务骨干等围绕公司战略执行、业务拓展、渠道建设、风险防控等进行
了交流研讨,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及从业经验,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建议以及风险提示。
场调研,不定期走访公司等,保证了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要求。同时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渠道,提前
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提供本人履职台账资料、安排现
场调研等,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同时还安排本人参加了监管
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高度关注,认真审阅议案内容,
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
约能力等进行独立判断,同意该事项。同时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
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了上述
报告,并进行了披露,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信息及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要求,内控制度实施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规运行,公司
内控规范有效。
(三)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对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续聘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论是其专业资格、
执业能力,还是职业操守等均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同时
通过对其上一年履职情况的评估,认为其亦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能力。同意继续聘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四) 提名董事
对《公司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充分了解了本次非独立董事拟调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详细
审核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层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考核指标运
用恰当,绩效核定标准清晰,符合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薪酬
发放亦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
(六) 利润分配情况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14,850.38 元(含税)。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契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诚、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积极参加每一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做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积极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振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