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在任独立董事何彬先生、王振宙先生、胡仁昱先
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后,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自查报告文件,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表专
项意见如下: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
职务、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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