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由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设置监事会,独立董事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第九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
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273 名,其中有 187 人因调
职/退休/离职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其余 1,086 名激励对象符合《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 339 名,其中有 34 人因调职/退休/离职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其余
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符合条件的共 1,3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其
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086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305 名;对应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 4,022,694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292,514 股,预留授予部分 730,18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正曙、张志高、杨旸、庄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