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并 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北京
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
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2
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共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个人
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披露、泄露本激励
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
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
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
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