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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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进展情况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出具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倚
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之间股权转让纠纷
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2 民终 4901 号。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提起诉讼。2021 年 11 月 16 日,鄞州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浙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日收到鄞州法院对该案件出具的《传票》。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公告编号 2022-016)、(公告编号 2022-055)。
鉴于审理期间原告、被告双方对相关款项金额存在异议,为使上述案件的审
判顺利进行,公司以“因案件需要进行审计,原告暂时申请撤诉”为事由对该案
件向鄞州法院申请了撤诉,并重新提交了《民事诉状》。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 2022-066)、(公告编号 2022-070)。
书,受托审计机构对杭州倚天(含子公司上海曼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司法鉴定,并于 2023 年 8 月出具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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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同时提交至鄞州法院审理。2023 年 12 月,公司根据上述《审计报告》,
向鄞州法院申请变更了部分诉讼请求。鄞州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对重新诉讼
案件出具了《传票》。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民初 4365 号》,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针对上述案件一审判决
结果,案件被告姚丹华已向宁波中院提出上诉。2024 年 10 月 21 日,宁波中院
对该上诉案件出具了《传票》,由宁波中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详见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68)。
三、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
号》,判决如下: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43,976 元,由上诉人姚丹华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判决结果详见 2024 年 10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
中“三、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该诉
讼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 02 民终 49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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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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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