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新材料”)、江
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可兰素”)、江苏贝特瑞纳米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
过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纳米最
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
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
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 年 2 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 20,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反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人民币万 授信机构 担保类型 期限
情况
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精工新材料 1,000.00 限公司南京紫东 无
保证 的合同为准
支行
江苏溧水农村商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可兰素 7,000.00 业银行股份有限 无
保证 的合同为准
公司
龙蟠科技 南京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可兰素 1,000.00 限公司南京紫东 无
保证 的合同为准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纳米 1,000.00 无
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广发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以实际签署
江苏纳米 10,000.00 无
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 的合同为准
合计 20,000.00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和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90440336G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
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
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精工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14,006.04 12,701.4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6,061.49 6,294.35
营业收入 2,569.18 6,362.9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4.67 485.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90440328M
注册资本:43,553.114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
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119,365.38 101,043.9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61,322.40 58,966.22
营业收入 29,078.81 39,727.3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80.65 1,660.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243,019.48 369,469.4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2,182.05 42,052.64
营业收入 173,960.80 480,792.7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893.70 -60,223.87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持有江苏纳米100%
股份,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元)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851.8475 货币 64.0263%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31 货币 5.9104%
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4.4952%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4.4952%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0 货币 4.0456%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限合伙) 1,750.0000 货币 2.2476%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01.5440 货币 1.9285%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0.8990%
合计 77,861.4662 100.0000%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
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
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精工新材料、江苏可兰素、江苏纳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被
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其中江苏纳米为公司非全资孙公司。
江苏纳米母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
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
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
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由于少
数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常州锂源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
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由江苏纳米对公司提供
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125.8 亿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64.41%。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3.06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70%,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
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1.66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49.6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
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