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3 月 5 日下午 15:30 开始,会期半
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9,247,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57,489,586 股的 56.667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28,498,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489,586
股的 49.946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0,749,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489,586 股的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
赞成 258,950,52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8854%;反对 186,4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19%;弃权 110,60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30,452,32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341%;反对 186,4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63%;弃权 110,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季俊宏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5 年 3 月 6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