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6)《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和《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
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