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为推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督促公司
高管人员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并
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公司 2025 年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未在公司事业部、分子公司兼职的高管人员(含非独立董事、高管、
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下同);在公司事业部、分子公司兼职的高管人员,按照公司《事
业部、分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展,提高中长期考核的力度;
管理效率,突出高管人员分管领域的个性化指标考核;
重奖重罚。
第三条 薪酬构成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目标年薪、年功津贴、福利费和社会保险组成。
公司高管人员目标年薪由基本年薪、考核年薪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目标年薪总额=基本年薪+考核年薪;
基本年薪即为底薪,为目标年薪的 40%,不予考核,按月固定发放;考核年薪为
目标年薪的 60%,与岗位绩效和公司整体业绩挂钩。
第四条 考核周期及考核比例
考核周期以年度考核为主,季度考核为辅;并综合考虑高管任期和公司战略期。
的 60%;
季度考核比例为目标年薪的 20%。
第五条 考核指标
年度考核指标包括财务类指标和管理类指标;其中财务类指标占目标年薪的
财务类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板块收入、板块净利润、现场利润等,目
标值以战略目标为准。
管理类指标根据高管人员分管业务侧重点,结合“五五”战略规划的重要战略任
务事项确定。
季度考核指标侧重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过程控制,季度考核指标由 4-5 个考核
项构成,其中 1 项为总裁办公会和总裁周例会安排事项,其余 3-4 个考核项根据分管
业务内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季度考核指标按照实际完成率计算被考核者应得到
的考核年薪,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考核年薪=挂钩年薪*完成率,以挂钩年薪为上限。
第六条 年度考核兑现方式
考核期次年 5 月底之前,各项考核指标经公司各主管业务中心和公司审计监察中
心内部审计确认后,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初审,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为推动战略目标实现,年度考核指标中的财务类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
板块收入、板块净利润及现场利润等,采取年度滚动考核、任期或战略期结束后统一
清算的兑现方式。其中,任期结束后不再续聘的,任期结束后统一清算;任期结束后
续聘的,战略期结束后统一清算。
任期或战略期内,财务类指标每年按照当年度累计完成情况进行兑现;任期或战
略期结束后进行最终清算,多退少补。年度考核中的管理类指标则按照当期考核结果
进行兑现。
同时,财务类指标考核结果与公司累计应收账款回收完成情况挂钩兑现。具体兑
现比例如下:
累计应收账款回收完成率≥98%,累计实发考核工资=累计应发考核工资;90%≤
完成率<98%,累计实发考核工资=累计应发考核工资×(3×完成率-2);完成率<90%,
累计实发考核工资=0。
任期或战略期结束清算后的应发考核工资余额(若有)全部清零。
第七条 季度绩效考核沟通与反馈
公司董事长、总裁每季度初确定其他高管人员的季度绩效考核目标;董事会办公
室每季度结束的次月 10 号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初步结果提交总裁和
董事长审核。
每季度结束次月 20 号前,董事长或总裁主持召开季度绩效考核沟通会,分别与
其他高管人员沟通季度绩效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解决的措施,对季度绩效
考核指标结果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核算工资。
考核沟通会之后,董事会办公室将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邮件)的形式反馈
至被考核人。被考核人若有异议,可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异议,董事会办公会在征得
董事长和总裁意见后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回复意见,最终结果以董事长和总裁的意见
为准。
第八条 安全生产考核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相关规定。
第九条 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标准:1、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含)以上;2、接到甲方
事故投诉;3、总裁办公会认定的责任事故。
当出现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时,主要责任者扣除 10000 元工资,次要责任者扣除
行。重大管理责任事故中存在瞒报、造假等情况的,将加倍对其进行处罚。相关金额
优先从应得的考核年薪中扣除,考核年薪不够的,不足部分应从基本年薪中扣除,但
每月所得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特别奖励
为充分调动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设立超额利润奖励。完成当年度的利润目标后,
超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超额利润奖励采取年度滚动计算、任期或战略期结
束后统一清算的兑现方式。
同时,超额利润奖励的兑现也与累计应收款回收完成情况挂钩。兑现比例同年度
考核,详见本办法第七条。
详见《公司 2025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绩效考核与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当公司取得重大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投资取得显著成效、公司获得政府及行业
等特别嘉奖的情况下,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高管团队可获得一定的特别
奖励。
高管团队成员根据贡献程度领取相应的奖励,奖励方案由公司总裁拟定并报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