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为1,588.666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
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8.299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弘景光电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员工资管计划”)。弘景光电员工资管计划
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8.54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57%。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为88.54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57%。初始战略配售
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9.755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数量为405.1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0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500.122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
情况确定。
弘景光电于2025年3月4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弘景光电”股票4,051,0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3月6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于2025年3月6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
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分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
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758,27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截止号码为00008574091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582.68465倍,高
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94.972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总量的52.9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5.1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7.01%。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3月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
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3月6日
(T+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