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4 1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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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5-00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
审议,关联人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管理者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关联人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关联人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以及授权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
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
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获得
的收益予以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程序性事宜以及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等相关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他相关协议。
期一致。
 表决结果:关联人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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