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回起诉,收到法院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剩余合同款344,676,209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8,373,663.84元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一年期LPR标准加计50%计算,从逾期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2
月17日),本案因维权产生的差旅费、保全担保费139,606.74元、律师费925,793.68元,
以及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以上暂共计人民币354,115,273.2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的应收
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
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
决,且公司未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
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就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和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
同纠纷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
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诉讼进展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近日分
别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5)苏04民初4号、(2025)苏
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合计1,854,177元,减半收取合计927,089元,由原告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
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公司未
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
响。
公司将继续与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和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协商解决问题,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