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章程》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职务情况等内容。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误解之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包含一名澳门籍员工,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外籍员工。公司将其
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其是公司核心业务员工及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
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纳入该员工作
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所有激励对象都与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