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同
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通
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32
人调整为 12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9.68 万股调整为 295.68 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 万股调整为 44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 339.68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以 2025 年 2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5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95.68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