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8 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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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05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6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性投资进行
了进一步审慎论证,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20,487.6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整为 8.13 元/股,综合对募集资金总额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同步做出了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10.20 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10.20 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
整为 8.13 元/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520 万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
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
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9,651,945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
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
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
整为 8.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相应由不超过 205,884,000.00 元(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204,876,000.00 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9,770,312.85 元,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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