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1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
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289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
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305 号)。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 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
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
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
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意达先生、
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关联监事冯征先生、林文
刚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公司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