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人数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7)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876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549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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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0 家,主要行业涉及专用设备制造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
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涉及人员 38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项目 姓名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刘科娜 2015 年 2009 年 2015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杨 2021 年 2016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其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2022 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刘科娜
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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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徐杨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王其超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为 13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总体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没有变化。
所需的工作条件及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别人员投入工时、费率等因素,预估
不含税金额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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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最终审计费用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洽谈金额
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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