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 航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1 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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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06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
额为 66,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6,67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7,000,000.00 元,扣除相关
发 行 费 用 不 含 税 金 额 人 民 币 9,872,028.3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人以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实施方式并调整投资金额的议
案》,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
        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合计                    72,349.36        66,7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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