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广州环投环境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合作协议》(以下
简称“合作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
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
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山公
司”)、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山公司”)、广州环
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增城公司”)以及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公
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服公
司”)、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净公司”)以及广州环投
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各方的业务
特点和资质能力,在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以下简称“兴
丰项目”或“项目”)开展合作,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供项目的
开挖(含稳定化处理)、运输、掺烧处理等服务。
兴丰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3 年,预估需处理的存量垃圾数量 237 万吨,广州市城
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支付的存量垃圾综合处理单价为 291.52 元/吨。其中公司下属
子公司均为兴丰项目的掺烧处理方,负责对运至子公司的存量垃圾进行资源化和无
害化处理,所获得的收入单价为 160.05 元/吨。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为:公司子公司参与开展兴丰项目负责存量垃圾掺烧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产能利用率,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交易定
价均遵循市场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有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
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雪球先生、吴宁先生回避表
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项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其他各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含本次关联交易,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
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增加垃圾处理数量,有
效提高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保荐人对公司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
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企业。
(二)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林
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海洋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
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污染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
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
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企业。
(三)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生利用等。
企业。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资信状态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
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符合公司要求,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山公司、福山公司、南沙公司、花城公司、增城公司以
及从化公司作为兴丰项目的掺烧处理服务方,负责对运至本方的存量垃圾进行
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单价为160.05元/吨(含税),各子
公司按照各自的终端处理数量获得掺烧处理收入。
项目牵头方环服公司在收到业主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支付
的款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发票及经环服公司审核同意的请款资料后的15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公司子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中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单价,与经公开招
标确定的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价
保持一致,相关定价合理、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兴丰项目,将有利
于公司增加垃圾处理数量,有效提高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