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4 19:07: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
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
营实际,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变更公司住所,并同步修
订《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
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安防设
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增加内容最终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
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程、通信设备、工业自
动化、光传输设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
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售车辆的售后服务。安防设备
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软交换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生产。
      二、变更公司住所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
    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十一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
    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 2 栋 2801”。
      三、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住所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
                            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 2 栋 2801。
     科技大厦五层、六层、十一层。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 发及购销;通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 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
     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 他限制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通信工
     程、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 程、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
     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 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水
     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情自动化系统相关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 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
     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经营 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国内贸易;经营
     进出口业务(以上所有项目法律、行政 进出口业务;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售车辆的售后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 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无人
     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软交换 飞行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生产。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销售特种车及零部件,销售车辆的售后 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软交换设备、矿用通信及自动化产品的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
    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注册
地址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
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2 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震有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