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正、公开的原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金额。尽管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
性,差异主要原因系市场、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
素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的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
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相关
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
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肖岩 刘江宁 刘元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