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
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除上
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
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前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