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 月 29 日、6 月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
号:2023-070)、 (公告编号:2023-07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
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
(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
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7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6 月 19 日、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7 月 8 日、8 月 8 日、9 月 9 日、10 月 10 日、11 月 9
日、12 月 12 日、2025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
(公告编号:2024-061)、
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
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
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
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
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累计及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
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
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展情况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深圳市名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剩
建设工程 仲裁将于 2025
家汇科技 合肥市重点工 2024/ 合肥仲裁 ¥5,390,490.8 余工程款 4731793.29 元及
股份有限 程建设管理局 7/12 委员会 9 利息 628697.6 元;律师费
纠纷 开庭
公司 30000 元及仲裁费用。
上海三思 深圳市名家汇 深圳市南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合同 2024/9/11 一审判决书:
有限公司 公司 法院 14365.14 元。 元及利息。
中山返还租赁保证金
元、支付律师费 24000 元、
请求判令:名匠中山退还租 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中
名匠智汇(中 赁 山世源支付租金 114500
中山世源 山)科技有限 广东省中 保证金 114500 元、支付违约 元、支付水电费 11696.93
有限公司 名匠智汇建设 人民法院 146568 元、支付律师费
发展有限公司 24000 元;名匠承担连带责 2024/9/30 一审判决:名
任。 匠中山返还租赁保证金
元,支付律师费 24000 元;
中山世源支付租金 114500
元,水电费 11696.93 元。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展情况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合肥市重 深圳市名家汇 建设工程
设管理局 公司 纠纷
安徽省六
无锡市梦 六安名家汇光
品厂 司
院
(三)单笔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受理或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进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展情况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请求裁决:1、借款合同提前
深圳市名家汇
到期,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借
科技股份有限
款本金 34000000 元及利息
公司、程宗玉、
兴业银行 98600 元;2、第二、三、四、 仲裁程序已中
刘衡、程治文、
股份有限 2024/ 深圳国际 金融借款 ¥34,098,600. 五、六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 止,原定 2025
公司深圳 6/18 仲裁院 合同纠纷 00 证责任;3、确认申请人对被 年 1 月 21 日开庭
电科技有限公
分行 申请人部分财产享有优先受 取消
司、名匠智汇
偿权;4、确认申请人对被申
建设发展有限
请人部分应收账款的质押
公司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