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
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
同意公司董事会豁免本次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通知期限,并确认对本次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2.5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6.289
元/股),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已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
况,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作为“锋龙转债”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