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1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凌云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长春长兴长光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光电信息产业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光电半导体芯片和器件、激光与成像显示、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以及
公司预研的下一代技术。
? 拟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投资基金初步拟定募集资金
规模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
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充分
发挥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导向作
用,促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与完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
拟与长春长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创投”)、国科科技成果转化创
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创投”)、长春长兴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基金”)、长春长光视园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视园”)共同投资设立长春长兴长光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投资于
光电信息产业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光电半导体芯片和器
件、激光与成像显示、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以及公司预研的下一代技术。
投资基金初步拟定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总出资比例 25.00%。产业基金现
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备案及后续出资事宜。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
(二)基金管理人
代理其他创业、产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产业投资业务;创业、
产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产业管理服务业务(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
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7901
(三)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一:国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会展中心 A2018-004
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基金,登记编码为:SCN551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7.54%;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有限合伙人二:长春长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
基金,登记编码为:SAGD93
有限合伙人三:长春长光视园投资有限公司
室
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融资性经营活动);光电子企业培育;光电子技术及产品
的研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咨询;光电子技术及产品的进出口(国家法
律法规限制的品种除外);房屋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及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金融
类咨询业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3.33%;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四)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上述各方合伙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上述各方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信息为准。
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
限届满前 3(叁)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普通合伙人提议
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经延长后的总存
续期限不得超过 6(陆)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
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方式 (万元) (%)
长春长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9,400 47
企业(有限合伙)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5
国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
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5
合伙)
长春长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400 2
长春长光视园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
合计 - - 20,000 100
注:该产业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比例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
议:(1)对本基金投资事项作出决定;(2)对本基金投资退出事项作出决定;
(3)决定聘任或解聘为本基金项目投资或项目退出所必需的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不包括聘请对基金进行年度审计或
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合伙人会议推荐,管理人决定。
其中,长兴创投推荐 1 名;长兴基金推荐 1 名;国科创投推荐 1 名;凌云光推荐
人决定长兴创投被推荐的委员担任。
(1) 基金费用的种类: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和基
金运营费用三部分。基金费用由本基金承担。
(2)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
提基础依基金所处运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投资成本)的 0.55%,按日计提;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
人”,收益率(以单利计算,每期资金全部到位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
达到门槛收益率之上部分的 20%归于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模式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光电半导体芯片和器件、激光与成像显示、光机电一体化等领
域以及公司预研的下一代技术。
围按照长兴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景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及新兴产业企业。
期,投资期中第 1(壹)年为募集期,投资期之后至本企业成立满 5(伍)年为
退出期,退出期内本基金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投资期或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本企业的存续期限不得超过 6(陆)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
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未来公司可能派驻董监高人员任产
业基金各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不包含在内)。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光电信息产业链,项目包括但不
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光电半导体芯片和器件、激光与成像显示、光机电一
体化等领域以及公司预研的下一代技术。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本次交易完成后,该产业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
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
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
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
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