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1 18: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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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0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
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90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95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209 人,代表股份 29,22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966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09 人,代表股份29,22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96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 209 人,代表股份 29,220,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4,771,000股
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任职京基集团董事且持有公司3,025,900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0.4%,公司监事李云常先生任职京基集团所属子公司深圳市京基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且持有公司890,6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京基集团、熊伟先生、李云常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议案2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1,284,90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308 %;反对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0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329,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07 %;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1,091,03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283 %;反对
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2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135,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873 %;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9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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