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
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