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推出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才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受到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
况与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存在偏差,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
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共计 2,240,000 份,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 1,571,080 股,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
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571,080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1,571,080
元。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