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7 1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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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1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7)。柴永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发展规划,公司拟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以自有资金
投资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铟靶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在广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发展规划,公司拟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以自有资金
投资 1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铟靶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柴永福先生个人简历
  柴永福,男,1973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司合伙人;
监、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监;
  柴永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柴永
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柴永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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