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丹、张婵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
(1)《关于提名王丹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张婵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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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