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06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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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9,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91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6,196,626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9%
实际回购金额           8,999.2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5 元/股~7.41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1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不超过 9,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及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二)2024 年 2 月至 12 月,公司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5,731,526 股。
   (三)2025 年 1 月公司回购股份 46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167,842,884
股)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7.05 元/股、最低价为 6.94 元/股,支付的
金额为 325.5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 月底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 16,196,62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购买的最高价为 7.41 元/股、最低价为 4.75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999.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 16,196,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9%,购买的最高价为
   (五)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
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六)本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首次
披露增持计划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间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9,654,949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成交均价 6.27 元/股,增持金额为人民
币 6,049.5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索普集团本次增持详细情况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0)。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60,537  0.15 1,760,537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66,082,347   99.85   1,166,082,347   99.8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6,196,626     1.39
      股份总数        1,167,842,884    100    1,167,842,884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6,196,626 股,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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