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二月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工作人员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文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
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由主持人统筹安排股
东发言。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
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
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
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
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表决时,如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分别
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方式请参见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06)。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
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请勿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振动或关机,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2 日 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五、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发言及提问。
六、进行投票表决,填写表决票。
七、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
结果。
八、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
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参会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染整(江
苏)”)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
额度
被担保 占上
担保 截至
方最近 本次新 市公 是否 是否
担保 方持 目前 担保预计有
被担保方 一期资 增担保 司最 关联 有反
方 股比 担保 效期
产负债 额度 近一 担保 担保
例 余额
率 期净
资产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不超过 具体担保期
台华 台华染整 0
新材 (江苏) 万元
万元 署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吴谨造
(三)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
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台华新
材(江苏)有限公司持有台华染整(江苏)100%股权。
(六)主要财务数据:
台华染整(江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0.01 4,684.02
净资产 -16.00 4,684.02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
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
次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如发生超过预计额度的担保,则按
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偿
还债务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