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中国湖南 长沙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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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嘉运路 299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周晓莉女士
大会议程:
★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 会议议案
五、宣读议案
★ 审议表决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七、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九、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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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十一、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十二、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四、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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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项权利。
东或股东代表。
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议案发言不超过 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
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
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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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根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情况,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为: 政策为:
…… ……
(二)公司分红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 (二)公司分红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
形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可 形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公
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派发股利时, 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 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
(三)公司具体分配事宜由董事会根 以进行年度、中期及季度利润分配。公司
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
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季度现金
…… 分红相关事项(包含授权)。股东大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季度分红上限不应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除上述情况
外,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
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特别分红或预分
红;
(四)公司具体分配事宜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披露,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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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特别分红的预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历史分红情况及本次分红背景
自 2014 年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50,872.18 万
元,上市以来平均分红率 39.51%,占公司 2014 年 IPO 募集资金
净额的 137.61%(公司 IPO 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68.54 万元)。
(一)公司近三年分红情况
占合并报
现金分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 股息
红股息
分红 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于上市公 率 期末可支配现金
率中药
年度 (元,含 (元,含税) 公司股东的净利 司股东的 (%, 余额(元,注 3)
行业排
税) 润(元) 净利润的 注 1)
名(注 2)
比率(%)
年度 2.00 87,917,372.00 186,823,361.94 47.06 229,303,574.63
半年度 0.90 39,590,965.80 106,714,860.82 37.10 213,232,866.87
年度 2.60 114,517,291.20 285,851,485.43 40.06 440,033,653.96
半年度 0.90 39,616,390.80 63,196,422.71 62.69 533,691,112.06
注 1:股息率数据来源于万得 wind;
注 2:现金分红股息率在中药行业排名数据来源于万得 wind;
注 3:期末可支配现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受限资金。
(二)本次分红背景
自2021年以来,公司聚焦“打造成为一家以创新中药为核心
的健康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持续管理变革,
主营业务步入稳健发展期,经营质量不断提高、业绩不断提升。
股东的净利润均已实现30%以上的增长,预计全年业绩将保持稳
健增长态势。
另一方面,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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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信心,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
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 2024 年
预分红(本次分红归属于 2024 年)。
二、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138,496.75
元(未经审计)。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34,474,657.60 元。公司稳健的盈利水平、
充足的货币资金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
展资金需求,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
出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39,124,06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347,443.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露,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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