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潜江博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
江博峰”)。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潜江博峰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1,238.2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37.73 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被担保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为公司主要投资
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
限公司下属的潜江博峰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
租”)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38.2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1,237.73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潜江博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潜江博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5MABRRE533M
住所 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荆桥村一组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杨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核电设备成套
及工程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
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经营范围 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市场营销策划;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
电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名称 黄冈嘉恒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二)潜江博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总资产(万元) 1,466.74 1,435.81
净资产(万元) 170.24 244.24
营业收入(万元) 133.27 148.89
净利润(万元) 70.36 71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潜江博峰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为潜江博峰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北银金租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
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依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
人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的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
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
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由项目公司电费收费权为其融资提供
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相关下
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
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用于其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1,265,551.61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 9 月末净资产的 187.82%,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
营企业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
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