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鼎龙科技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
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关联人盐城瑞
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盐城瑞鼎”、
“宁夏瑞鼎”,合称“瑞鼎”或“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
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与瑞鼎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为 6,50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4年度预计金额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
瑞鼎 6,500 5,517.85
材料(产品)
预计金额为双方2024年度可能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总金额上限,在日
常运营过程中,2024年合同实际签署情况会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
预计金额与实际
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年内因市场变动因素采购
发生金额差异较
数量和价格有所下降。
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合同金额有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占同类 2024年 占同类 本次预计合同
关联交易 关联 业务比 度实际 业务比 金额与上年实
预计签订 联人累计已
类别 人 例 发生金 例 际发生金额差
合同金额 发生的交易
(%) 额 (%) 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人
购买原材
瑞鼎 6,000 18.45 0 5,517.85 16.97 无较大差异
料(产
品)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57321674K
成立时间:2004-01-02
法定代表人:马丙仁
注册资本:350.168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主营业务:化学品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50.1684 1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954.23 万元,净资产为 3,796.29 万元;
宁夏瑞鼎系盐城瑞鼎全资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HTW6XF
成立时间:2020-05-12
法定代表人:封林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启源路东侧、复兴路南侧
主营业务:化学品生产、销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814.92 万元,净资产为 5,559.02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盐城瑞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菡语曾持股18.56%的公司,系公司的关
联人。周菡语已于2020年7月转让其持有的盐城瑞鼎的所有股权,自2021年8月起,
公司与其交易视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
常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
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产
品。交易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
的原则,基于公司年度框架协议售价与瑞鼎进行谈判确定年度采购单价基准,
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具体订单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的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
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尚未签署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瑞鼎采购相关产品,以满足下游染发剂生产企业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与
瑞鼎合作年限较长,瑞鼎供应的相关产品质量始终处于稳定水平,因此在公司
产能较为紧缺的背景下,与瑞鼎的合作可以使公司专注于自身重要产品的生
产,而无需为解决相关产品原料供应、品质波动等问题花费过多精力。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营中,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
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