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
开,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
席董事 13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研
究,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按时完成,公司拟变更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392.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 233.2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159 万元(含
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升 22.20 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
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
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3.2 亿元,期
限 1 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 亿元股权提供质
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 20
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调整到期日,调整后贷款总期限不超过五年
(含五年),原保证方式维持不变;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发展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并由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与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以及长春龙达
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2.7 亿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
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
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6.2 亿元、5.536 亿
元、9 亿元、5.94 亿元、2 亿元、2.4 亿元、2 亿元、4.75 亿元、1 亿
元、4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2.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
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6,000 万元股权提供质
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
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1.9 亿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000
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
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土地及房屋产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同意
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4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
意公司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为亚泰集
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借款 3,7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
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提供抵押担
保;同意公司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为
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的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
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提供抵
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3 亿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延边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同意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为亚
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
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将其名下位于长春市四通路的厂区土地及地
上建筑物以及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长春市南关区兴
兰小区 4 号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6,642 万元、7,110 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净资产的 254.6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河北国发智雅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出租部分房屋的议案。
河北国发智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注
册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法定代表人为马志强,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企
业管理等,国发控股(河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河北
国发智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
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向河北国发智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拥有的
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路 115 号亚龙湾亚泰商业中心 A1-A6 栋地
上及龙塘路 4 号亚龙湾亚泰商业中心续建项目部分房屋用于经营“国
发雅阁璞邸”系列酒店,出租面积约 13,660 平方米,租赁期限 186
个月,自 2025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40 年 9 月 15 日止,按照承租方
酒店全口径营业收入分成计取租金,经营年度第 1-3 年、第 4-6
年、第 7-12 年、第 13-15 年分成比例各为 20%、21%、22%、
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可得分成租金收益累计约为 1.07 亿元。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同意注销亚泰(沈阳)
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
化。由于上述子公司已无经营业务,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
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