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整
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四方光电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 号)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77.5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6,004.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72.6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5,672.62 万元已全部到位,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2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 6.60 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建设项目
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气体传
产项目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
目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
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核心
部件扩产项目
合计 58,575.86 57,000.00 45,679.23
三、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 100 万支配
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和“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项目”,上述
两个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
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55.77 万元(暂估金额,含
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
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余 账户状
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 态
武汉农村商业银
四方光电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80212010159 0 已注销
气体传感器与 份有限公司
关山支行
气体分析仪器
四方光电(武 武汉农村商业银
产线建设项目
汉)仪器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80228110092 0 已注销
公司 关山支行
智能气体传感 招商银行股份有
四方光电股
器研发基地建 限公司武汉创业 127905602810966 0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设项目 街支行
营销网络与信 四方光电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 120501240041000
息化管理平台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武汉 00970
建设项目 宝谷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
补充流动资金 四方光电股 158550000000886
限公司武汉光谷 0 已注销
项目 份有限公司 01
金融港科技支行
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气 四方光电股 汉口银行股份有
体传感器与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光谷分行
仪器仪表生产
项目和
气体传感器、 上海浦东发展银
四方光电(嘉 860800788015000
控制器及部分 行股份有限公司 90.72 活期
善)有限公司 00238
核心部件扩产 嘉兴嘉善支行
项目
合计 - 1,455.77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
序 调整后投 累计已投入募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节余金额
号 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
器产线建设项目
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
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
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
台建设项目
气体传感器、控制器及部分
核心部件扩产项目
合计 57,000.00 45,679.23 46,873.91 1,455.77
注: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利息收入净额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
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
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55.77 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
证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因此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
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