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乾安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安拓北拓”)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参股公司乾安拓北拓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乾安拓北拓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
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
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为乾安拓北拓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乾安拓北拓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
金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
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乾安拓北拓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12,098 万
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 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乾安拓北拓持股
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
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
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
评报字2024第 163A 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具备反担保能力。
(1)被担保单位名称:乾安拓北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3)注册地点:松原市乾安县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5)注册资本:5,300 万元
(6)股东及股权结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经营;动物
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20.53 21,497.25
负债总额 6,147.62 15,868.40
净资产 5,172.91 5,628.85
资产负债率 54.31% 73.82%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070.25 37,393.32
利润总额 311.98 567.32
净利润 311.98 455.94
注:乾安拓北拓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 XYZH/2024CDAA4B0276 号审计报告。
(9)历史沿革及其他:乾安拓北拓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目前主要业
务为饲料生产、销售。经查询,乾安拓北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乾安
拓北拓对外担保余额 0 万元,诉讼金额 0 万元。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1)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
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
准。
三、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四、关联关系、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及被担保方母公
司情况
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
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孙雄先生,2003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管理部总经理、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兆丰华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北
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等职务。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0,031.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累计已发生金额(万
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饲料、疫苗、猪只、兽药 4,652.84
日常关联交易 黑 龙 江 等)
大 北 农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210.05
及 其 分 (猪只、玉米等)
关联担保 子公司 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 14,888.79
司提供担保
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人出租饲料厂 280.00
合计 20,031.6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352,804.84 425,852.72
负债总额 283,637.68 306,812.16
净资产 69,167.16 119,040.56
归母净资产 68,365.05 117,303.28
资产负债率 80.40% 72.05%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8,279.79 354,079.56
利润总额 -62,426.24 49,923.52
净利润 -62,842.35 49,583.16
归母净利润 -62,926.92 48,938.23
注:黑龙江大北农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成都分所审计,并出具 XYZH/2024CDAA4B0198 号审计报告。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
过 145,654.68 万元,担保余额 125,816.8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预计担保额度为 1,787,026.55 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预
计的 160 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166,467.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44.29% 。 其 中 : 对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单 位 的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为
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3,355.72 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
实际担保余额为 3,294.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 0 万元,子公司尚未
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 2,264.64 万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乾安拓北拓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
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
各自出资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
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以上规
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
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
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
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
没有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
前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
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关于大北农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
对大北农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