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龙
永强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
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
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
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永强、梁昕昕、谭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龙永强:
谭 勇:
梁昕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