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以
及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2025 年度对被担保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19.2 亿元。本次担保实际执行时,被担保方将提供反担保。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8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4%。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中,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统筹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
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需求情况,2025年度,公司计划按照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其中,公司
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2.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17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担保额
被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 本次新 是否 是否
年 12 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增担保 关联 有反
月 31 最近一
例 产负债 额度 担保 担保
日担保 期净资
率
余额 产比例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中国船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8.68% 15,000 15,000 0.18% 否 是
舶重工
股份有
中船(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00.00% 92.89% 5,000 7,000 0.08% 否 是
限公司
大连船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00.00% 101.06% 60,000 90,000 1.08% 否 是
舶重工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
集团有 司
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100.00% 96.23% 4,000 3,000 0.04% 否 是
大连船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
舶重工 有限公司
集团有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6.77% 6,000 12,000 0.14% 否 是
限公司
就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2亿
元事项说明如下:
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成立 法定代 主营业 注册资 资产 负债 净资
被担保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时间 表人 务 本 总额 总额 产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船用配
中船重工中南装
备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
隧道施
中船(青岛)轨道
工专用
交通装备有限公 913702225685695070 2011 青岛市 王志平 0.70 13.78 12.80 0.98
机械制
司
造
中船(天津)船舶 金属船
制造有限公司 舶制造
其他未
大连船舶重工集
列明通
团装备制造有限 9121024669603673X7 2009 大连市 吕志勇 12.44 23.32 19.78 3.54
用设备
公司
制造业
船用配
大连船舶重工船
业有限公司
制造
大连船舶重工集
船舶改
团长兴岛船舶工 91210244MA106XUF5Q 2020 大连市 李洪成 6.26 9.63 3.70 5.93
装
程有限公司
中船大连造船厂 海洋工
产业发展有限公 912102837021594545 1992 大连市 王常涛 程装备 1.00 3.81 1.02 2.79
司 制造
注:1.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
据;
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42.85 亿元。截至目前,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工商
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的需要,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
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新增担保金额
是基于所属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需求情
况作出的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
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
保风险可控,且所属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等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22.83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6.50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6.3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