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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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董事会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及 1 月 2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及补充会议通知并呈送议案资料。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共收到
有效表决票 11 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股票期权”)有关
行权条件成就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67 名激励对象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行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行权相关的具体事宜。
    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本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票 10 票,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 3,812,134 份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本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票 10 票,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世础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的公告》。
  表决票 11 票,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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